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涉嫌受賄一案,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控罪指出,被告劉立憲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局長,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9月中紀委監委通報,劉立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公開資料顯示,劉立憲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多年,還擔任過3年的中央巡視組副組長,已退休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