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盛光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盛光祖被指於2004年至2022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5666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4萬多元。
2011年2月,鐵道部長劉志軍突然「落馬」,盛光祖接掌鐵道部。2013年3月,鐵道部被撤銷實行鐵路政企分離,組建國家鐵路局及中國鐵路總公司,盛光祖獲任命為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盛光祖在2016年退居二線,改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委,2018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