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原局長、茅台集團前董事長高衞東涉嫌受賄1.1億多元人民幣,今日在貴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高衞東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高衞東1999年至2022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經營公司、承攬工程項目、獲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相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
法院認為,鑑於高衞東到案後如實供述監察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大部分贓款贓物已退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