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一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經查,王一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家庭房産情況,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低價裝修,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一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