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經調查,唐雙寧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
唐雙寧又被指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