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涉非法收受財物1.29億多元人民幣,今日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威海市委書記,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述濤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鑑於孫述濤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對其依法可予從輕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孫述濤1965年生,山東高密人,曾任山東省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副省長、濟南市長等職。去年1月當選山東省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