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近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控罪指出,鄭學林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立案二庭庭長、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立案庭庭長、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鄭學林被指退休後利用原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