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一案,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開庭審理,涉及受賄1.93億多元人民幣,周江勇當庭認罪,擇期宣判。
檢察院指控周江勇於2001年至2021年,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93億多元人民幣,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周江勇的刑事責任。
周江勇曾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