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深圳市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涉嫌受賄一案,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如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0歲的陳如桂是廣東廉江人,2016年9月調任中山市委書記,一年後擔任深圳市市長,是深圳建市以來的第13任市長。
陳如桂亦是第二位落馬的深圳市原市長,在他之前,2009年6月,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後被判處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