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分判商前電工去年在元朗一社區隔離設施工地工作時,涉嫌向5名工人索賄及收賄,並向其中一名拒絕支付賄款的工人勒索,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准予保釋至下星期一(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於去年3月至4月期間發生,37歲被告馮瑞端當時獲工程分判商善美僱用為電工,在元朗一個社區隔離設施的建築工地進行一項緊急消防裝置工程。
被告於案發時介紹另一名工人到該工地擔任夜更工作,其後有另外4名工人直接或間接經該工人介紹入職。他與5名工人每人每個夜更工資為2700元。
被告涉嫌從當中2名工人收取賄款共600元,以協助他們獲善美聘用,又涉嫌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另外3名工人索取賄款最少共800元,惟調查發現其索賄的要求均被該等工人拒絕。
此外,被告又涉嫌以恫嚇方式,要求上述其中一名拒絕支付賄款的工人交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