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刷公司前業務經理,涉安排其母親在公司任臨時職員,並虛報其工作時數達1年半,詐騙工資逾40萬元,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二人獲准予保釋,本周五(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房龍,38歲,富士膠片商業創新香港有限公司前業務經理,及張麗蓮,67歲,家庭主婦,共18項欺詐罪。
調查顯示,二人於2021年8月至到2023年2月期間,虛報次被告在富士膠片工作的時數合共5700小時,誘使發放合共超過40萬元工資,惟次被告在案發期間從未在富士膠片工作。
一名印刷公司前業務經理,涉安排其母親在公司任臨時職員,並虛報其工作時數達1年半,詐騙工資逾40萬元,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二人獲准予保釋,本周五(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房龍,38歲,富士膠片商業創新香港有限公司前業務經理,及張麗蓮,67歲,家庭主婦,共18項欺詐罪。
調查顯示,二人於2021年8月至到2023年2月期間,虛報次被告在富士膠片工作的時數合共5700小時,誘使發放合共超過40萬元工資,惟次被告在案發期間從未在富士膠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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