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丁屋申請人涉嫌串謀一名發展商「套丁」,今日被廉署落案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獲准予保釋,本周四(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黃詠康,49歲,為西貢相思灣村原居民。案發於1998年9月至2023年2月,被告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涉嫌與一名發展商串謀訛稱,被告是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業權人,而被告無意亦從來沒有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亦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該等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涉嫌向該發展商轉移「丁權」建屋,並懷疑與發展商達成協議,發展商為他建屋,完工後,被告可以獲分丁屋其中一層單位的業權,而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發展商,而涉案丁屋於2021年落成。
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新界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關「丁權」不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