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涉嫌行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協助干擾其另一宗刑事案件的審訊,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賄賂牴觸社會核心價值,被告守法意識薄弱,並有不同刑事紀錄,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故扣減三份一刑期,判囚10個月,與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被告高衛健,40歲。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同時亦牽涉在一宗將於區域法院進行刑事審訊的欺詐案,去年2月底,被告在獄中寄出一封掛號信件予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提出會提供賄款50萬元,尋求協助干擾欺詐案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該案及其犯罪行為,並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而結案。
檢控官收信後立刻向管理層滙報事件,律政司並即時把個案轉介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