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歲前高級警員,涉嫌未經許可向他人借貸1.6萬元及於債務申報文件上作出虛假陳述,以申請退休後再獲警務處僱用,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已獲准予保釋,待下周一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鄧志珩,涉嫌於2022年9月至10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一名收數公司職員接受兩筆各為8000元的貸款。
另外,於2021年11月2日,被告申請提早退休及以合約條款再受僱於警務處,惟被告涉嫌意圖欺騙及誤導警務處,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債務申報表,聲稱自己沒有任何未償還的債務,但被告當時仍欠3間財務公司約9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