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前「工頭」,早前承認向6名棚架工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18萬元,以協助工人獲分判商聘用,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權力剝削工人艱辛工作的「血汗錢」,而工人無能力反抗被告,強調廉潔社會是香港引以為傲的基石,如不遏止這類剝削工人的行為,將是建造業工人的悲歌,故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32歲的庄恢濤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案情透露,庄恢濤於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間,向該6名棚架工分別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至250元的賄款,期間收賄共逾18萬元,當中約6萬元由小組另外2名棚架工協助收取。
此外,庄恢濤在其中一名棚架工停止支付賄款後,再向對方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
同案被告59歲的周生及42歲的黃德厚,因協助庄恢濤向其他棚架工收賄,本月初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