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電腦程式員涉嫌在區議會選舉選舉期間,於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選的帖文,今早被廉署落案起訴,今午將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答辯,此外,廉署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該帖文的原作者、時事評論員黃世澤。
被告文榮鋒,涉嫌在今年10月31日,在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調查發現帖文原本由黃世澤於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該帖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因黃世澤已離開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黃世澤,45歲,面對3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他涉嫌在區選期間,分別在3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兩則帖文。
廉署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所有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及廉潔,同時提醒市民,公開呼籲他人杯葛選舉,會觸犯《選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