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時任警員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逾1.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元,警員及貸款公司董事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准予保釋,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被告分別為蘇靖峰,前警員,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37歲彭閏謙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廉署表示,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彭閏謙曾向蘇靖峰查詢警方在一宗關於其友人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就派對房間的巡查次數,蘇靖峰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中期間,接受由彭閏謙提供的賄款逾1.3萬元,以傾向優待彭閏謙,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
蘇靖峰又涉嫌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一名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一筆約1萬元的貸款,但遭對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