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駕駛路試撞壆後,以500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遭廉署起訴,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入獄6個月。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斥責被告膽大包天,目無法紀,又指被告能隨手拿出利是行賄考牌官,明顯是有備而來,並非只是一時情急而犯法。
裁判官又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打擊香港的核心利益及價值,玷污本港的廉潔社會風氣,法庭必須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以向公眾傳遞正確訊息,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扣減3個月。
案情透露,26歲被告巴宇恒,於2022年11月29日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時撞上路邊,被告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現金利是圖獲及格成績,考牌主任其後向運輸署報告,廉署接獲投訴當場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