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分判合約貪污案,其中一名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收賄約330萬元及清洗犯罪得益約570萬元,法官葉佐文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提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李永輝,49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承認2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6項「洗黑錢」罪,另一項「洗黑錢」罪名則由法庭存檔。
廉署早前採取「暴雪」執法行動,拘捕並分案起訴多人涉嫌在三跑項目中貪污,涉及賄款共約770萬元,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2.8億元。
同案另外5名被告,即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三跑項目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東主吳啟安、卡樂前項目經理廖偉倫,以及三跑項目供應商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者王清梧及黃斌漢,早前亦被控多項賄賂罪名,案件訂於9月12日在區院再訊。
此外,殷國強與三跑項目分判商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錦安,及一名相關人士屈紀章,被廉署分案起訴一項賄賂罪名,案件則訂於明年6月2日在區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