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懷疑「套丁」案,再多一名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5月9日再提訊,被告梁錦益獲准保釋。
廉署調查發現,於1991年11月開始,不同人士包括梁錦益申請於水蕉新村興建丁屋,丁屋最終由一個發展商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形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由900萬元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而梁錦益申請興建的丁屋於2015年售出。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丁屋發展商負責人、村代表及丁屋申請人共11人,其中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光榮及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因牽涉「套丁」勾當,已被廉署在另一宗法庭案件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訂於2月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廉署又控告另外8名參與相關勾當的丁屋申請人串謀詐騙,其中2人承認控罪,各被判囚1年;另外5人今日出庭時否認控罪,案件訂於5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餘下1人的答辯同樣押後至5月9日進行。
根據丁屋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丁權不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