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涉案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詐騙社署約15萬元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判刑時指出,被告有意圖犯案,詐騙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案件涉及公帑,罪行性質嚴重,判處被告入獄14個月。
被告楊炳威,42歲,兼職廚師。案情透露,楊炳威於2021年5月底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報稱自己同年3月初在一宗交通意外中受傷,並提交了一張看來由醫管局開出的病假證明書,病假日期長達2個月。社署其後向楊炳威批出一筆約15萬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廉署調查發現,楊炳威並沒有在報稱的日子,前往醫管局轄下的診所接受治療,亦沒有獲簽發任何病假證明書。
楊炳威妻子莊小方,41歲,早前承認以相類手法提供虛假病假證明書,詐騙社署及3間保險公司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及醫療賠償共約53萬元,被判入獄2年。
同案另一名被告陳學仁,即莊小方胞姊的前伴侶,46歲,則被控1項欺詐罪名及6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本年3月8日未有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院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