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分判商前「工頭」及一名前建築工人,涉於疫情期間在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地盤,向4名釘板工人索賄共約9.8萬元,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並將2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兩名被告分別為53歲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時任「工頭」呂宇山,以及46歲正洪時任建築工人陳强。
案情指出,正洪於2022年3月至6月期間是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2022年3月初,陳强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兩名被告先後向該4名工人索取賄款,以協助受聘,4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於是在獲發放工資後向呂宇山支付賄款,涉款共約9.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