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宣布完成就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的主動調查,發現處理棄置車輛問題的部門權責不清而且方法欠缺成效,現行措施對不負責任的車主亦沒有阻嚇力,由於缺乏有效的懲處,車主將車輛棄置在政府土地上的成本十分低,即使其後政府加大力度清理棄置車輛,都只是治標不治本,等於替車主免費處理棄置車輛。
趙慧賢表示,問題的癥結是政府沒有確立及追究車主須妥善處置其車輛的法律責任,運輸署應及早修訂法例以追究車主須妥善處置其廢棄車輛的責任。
申訴專員向相關部門提出7項改善建議,包括運輸署須密切跟進並盡快推展修例的工作,清晰訂明登記車主須負責妥善處置其車輛,否則須負上刑責,向相關人士追討代為處理棄置車輛的費用及施加罰款。
申訴專員建議地政總署應考慮重啟對棄置車輛個案的搜證和檢控工作,運輸署應積極配合地政總署的搜證工作,包括考慮調整或暫緩取消超過兩年沒有續領牌照車輛的登記程序,以便地政總署追查涉案佔用人的身份。
公署又建議民政事務總署主動不時檢視各區的棄置車輛問題,適時啟動跨部門聯合行動以清理區內的棄置車輛。
相關部門大致接納公署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