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13年推出「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以「錢跟人走」模式,支援體弱長者居家安老,計劃分別在2016年10月及2020年10月進入第二及第三階段。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有關計劃的實施情況,發現日間護理中心服務,若按一個名額可服務1.5位長者計算,有6個地區,即東區、南區、黃大仙區、沙田區,離島區及元朗區,名額不足以應付需求。
公署認為,計劃的運作方式有別於傳統資助服務,市場及長者均需時間了解和適應,社署需較長時間測試試驗計劃的各方面措施及運作以臻完善,實未可厚非。
公署指出,社署積極向合資格長者發出邀請信及簽發社區券,將社區券的使用率從第二階段的約60%提升至第三階段後期的86%,使社區券名額得以善用,做法值得肯定。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計劃運作安排曾有不少提升,近年進步較顯著,但仍有可改善之處,政府將在試驗計劃恒常化後逐年增加社區券的名額,期望社署可盡早落實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建議,以進一步提升社區券計劃的使用率及服務質素,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
整體而言,社署接納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並正積極落實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