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主動調查報告,又向相關部門提出改善建議。運輸署同意報告的建議,稱已就建議展開一系列相關工作,強調該署會繼續積極參與跨部門聯合行動清理公共道路上的棄置車輛,並積極進行修例工作,務求解決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
運輸署運輪署表示,政府將會修訂《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要求已滿兩年未有續領車輛牌照的車輛,登記車主若沒有在指定期間為該車輛續領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的車輛登記,或取得運輸署署長的豁免,即屬犯法。署方建議將刑罰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以達到足夠的阻嚇作用,同時反映政府在清理棄置車輛時所衍生的成本,現正就修例事宜(包括刑罰水平)徵詢律政司的意見。
運輸署預計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修訂建議,並在通過相關的法例修訂及完成系統改進後,於2024年上半年實施新安排。運輸署會加強宣傳,讓車主了解作為車主應有的責任,並清楚知悉新法例的要求及罰則。同時,運輸署亦會研究透過電子聯絡方式,提醒車主其車輛牌照已逾期,應按法例要求適時妥善處置其車輛。
運輸署會配合地政總署的搜證工作及提供車輛登記冊內車主的資料,以便地政總署追查涉嫌棄置車輛車主的身份。
就加強部門協作,共同制定處理公共後巷的棄置電單車之程序,在較早前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會議中,為強化處理後巷衞生黑點,當局已落實將跨部門聯合清理棄置車輛行動由公共道路擴展至後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