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房委會和房協去年度編配了約2.36萬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97萬個回收單位,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惟有小部分超過100天才完成,最長時間個案更達197天,故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今屆政府正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應,滿足市民的住屋需要,亦見實效,同時,有效率及更快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以盡早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可加快他們的「上樓」時間,從而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陳積志稱,調查包括翻新單位以再作編配的具體工序、租戶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的程序,及對被收回單位的戶主遺留在單位的物品的各種處理方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