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房屋署及房協就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安排,並提出19項建議,以加快單位流轉,房署及房協接納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出,過去5年,房署及房協每年分別平均收回約1.57萬個及1100個公屋單位,認為有效率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以及盡早作出編配,有助縮短公屋申請者的輪候時間。
抽查發現,房署在過去兩個年度,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單位平均需時12日,而收回後至租約生效日期則平均需時約兩個半月,才有新租戶入住。
至於房協方面,由收回後至重新編配單位整體需時47日,其中一個嚴重個案更需時249日才可編到偏遠地區單位,而收回後至租約生效日期則平均需時約3個月,才可讓新租戶入住。
公署建議房署應改善獨居租戶離世後收回單位的程序、加強職員相關工作培訓、了解流程,亦應研究優化遷出通知書,期限屆滿後仍未騰空交回的單位處理程序等。
房協方面,公署建議研究縮短現時收回單位後,14天內發出翻新工程單的安排,並檢討翻新流程及標準,加快工程進度等,更積極及果斷處理未有交還單位的個案,並應考慮探討向租戶提供類似的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可行性。
陳積志指出,今屆政府切實覓地、建屋解決房屋問題,全力提量、提速、提效、提質,秉持為市民謀幸福的積極進取態度。
他又讚揚當局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上不斷推出多項優化措施,成績有目共睹,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亦已由今屆政府上任前的6.1年,縮減至截至2024年12月底的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