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涉嫌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事發後移居日本,直至2023年回港探親時被捕,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5個月。
被告陳煒堯,現年27歲,在日本任職會計公司職員,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交界處與天樂里交界處之間的軒尼詩道範圍,以及在天樂里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出,暴動具一定程度組織及計劃,示威者有備而來,人數遠超警力。
法官又指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目無法紀,挑戰法治,判囚無可避免,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判被告入獄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