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承認於2020年在「連登討論區」內發出帖文表示要傷害執法人員,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判監7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就讀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後成為助理工程師,但因本案而留下案底將無法成為工程師,前途受影響。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形容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且有200多人附和,案情相當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配合警方,案發至今已3年,被告飽受壓力,因此作出有關判刑,又提醒被告在獄中反省、出獄後要報答家人。
23歲被告黃戩烽,原被控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承認其中1罪,餘下控罪則獲准於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