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男女於2019年11月參與中環「和你lunch」示威,被控暴動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1個月2星期至48個月不等。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出,案發前有人在網上發起到中環集會,藉此癱瘓中環交通,屬早有預謀,且有數千人集結,批評暴徒行為惡劣,包括破壞巴士、投擲汽油彈縱火、向警方防線投磚及雜物、惡意破壞兩間餐廳等,對香港金融中心核心範圍造成嚴重滋擾。
10名被告分別為葉嘉朗、歐榮峰、楊耀、傅之林、羅翔駿、鄭學洺、潘琬瑩、楊麗樺、吳雅芝和黎柏言,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