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於2019年製作遙控炸彈策劃襲擊警署,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4個月至12年。
3名被告分別為關嘉耀、徐天樂和何健忠。案情指出,3人在2019年底,計劃在示威者路障和警署放置遙控炸彈,在屯門小冷水路崖邊試爆失敗,當場被警員拘捕。
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出,3人在Telegram群組揚言製作炸彈「炸狗屋」,雖最終粉末引爆失敗,只製造了土製遙控引爆裝置,但明顯有意圖危害警務人員生命。
法官認為3人經過深思熟慮、分工明確,若非警方及時拘捕他們,後果不堪設想,最終審前認罪的徐天樂和何健忠分別判囚8年7個月和8年4個月,關嘉耀則判監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