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逾千示威者在彌敦道投擲汽油彈,企圖阻礙警方執法,警方其後拘捕213人,其中8名青年被控暴動,早上被法院判監3年1個月至4年2個月。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出,今次暴動歷時約50分鐘,公共設施被破壞,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以監禁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審訊經歷疫情須重新排期,加上部分被告年紀尚輕等因素,酌量減刑。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逾千示威者在彌敦道投擲汽油彈,企圖阻礙警方執法,警方其後拘捕213人,其中8名青年被控暴動,早上被法院判監3年1個月至4年2個月。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出,今次暴動歷時約50分鐘,公共設施被破壞,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以監禁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審訊經歷疫情須重新排期,加上部分被告年紀尚輕等因素,酌量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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