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底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集會中,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兩名男子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今日裁定兩人罪成,押後至1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21歲侍應廖敬軒、27歲客戶服務員杜家駿,同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
王官裁定兩人非可靠證人,指首被告廖敬軒供稱當晚專程由鑽石山往旺角吃飯一事「令人不解」,所說餐廳位處的商場已鎖閘他根本難以入內,如真要等待電影11時15分開場,為何11時半仍在山東街流連以致被捕。
王官又指出,次被告杜家駿解釋亦「絕不可信」,因他供稱駕車由尖沙咀載女友到旺角食飯,但尖沙咀區食肆林立,認為不必為此勞師動眾,加上他當時泊車位置須冒抄牌風險及遠離報稱餐廳,竟忘記餐廳名字及吃過什麼飯菜。
王官又指片段中有人向私家車擲物,雖看不清樣貌,但根據體型髮型等認為片中人就是杜家駿,最終裁定兩被告暴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