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一名前檢控主任在反修例運動期間,透過內部電郵指控警方「公然說謊」遭革職並失去退休金,他就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法官高浩文押後裁決,將於11月29日前頒下判詞。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前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黃華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根據入稟狀,黃華芬涉及3項指控,包括在2019年9月向時任律政司司長、刑事檢控專員及其他律政司職員發電郵,對警方作出「不當指摘」。
此外,2020年6月4日,黃華芬向檢控官發電郵,涉邀請同事參與社交距離措施下受禁活動;同年12月,黃華芬疑繞過上司向警方發電郵,做法有違相關規定。
入稟狀透露,經過紀律研訊後,黃華芬被裁定首兩項指控成立,最終在今年被革職及褫奪積累約30年的退休金。入稟狀質疑局方的懲罰過重,尋求推翻紀律處分和革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