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中表示,為了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政府一直為司法機構提供足夠資源和所需支援。
在法庭設施方面,司法機構已成立一個中央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位於添馬政府總部旁的新高等法院及位於加路連山道的新區域法院項目。相關部門會與司法機構緊密合作,全力推展這兩項可滿足法院長遠需求的龐大工程。
在人力資源方面,政府接納司法機構的建議,計劃把法官及司法人員法定退休年齡延長至70歲(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以上級別法官)及65歲(高等法院以下級別的司法人員)。此做法既能配合增加司法人手的目標,紓緩司法機構的招聘困難,亦有助挽留有豐富經驗的資深司法人才。
她表示,會盡快將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