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她表示,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莊嚴承諾,和特區政府會竭力執行「一國兩制」、維護《基本法》和捍衞法治,而良好管治就是履行上述憲制責任的重要基礎。
她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21年來依託祖國、面向世界,保持自身獨特優勢。這些包括法治精神、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人權、自由等的優勢,都受到《基本法》保障。要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的管治必須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
林鄭月娥表示,行政長官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在這「雙負責」下的行政長官,須全面、準確、堅定地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基本法》的維護者、法治的捍衞者,以及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發展的促進者。
面對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複雜情況和新矛盾,她和特區政府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政府會無畏無懼地依法應對,以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利益。為防微杜漸,亦加強了各界對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的了解,在香港社會加強樹立「一國」意識。
與此同時,政府善用「兩制」之利,在中央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前提下,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