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的法案委員會連日召開會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明報》以「大功即將告成 微調仍有空間」為題撰文,再次提到政府提出「煽動意圖」涵蓋「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認為相關表述令人覺得個別人或族群間爭吵,若相互引起敵意,便構成危害國安。
他指政府向立法會解釋時,強調針對的並非個人和個人之間的憎恨或敵意;而解釋草案時,英文版意思更清楚,故認為把立法原意準確表達,中文版「仍有改進空間」。
就「國家安全」採用內地國安法定義,當中使用「人民福祉」和「重大利益」等字眼,曾鈺成認為若以普通法草擬條文,則需要「釋義」,但香港法律大概不宜為全國性法律的用語作釋義,如法庭在審理案件時要對這定義作解釋,或要涉及特別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