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的小組委員會,下午將舉行聯席會議,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23條立法諮詢結果。
建議罪行方面,當局考慮如有人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考慮就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考慮就保護國家秘密,仿效《官方機密條例》第22條,引入類似「資料的保障」條文;考慮「間諜活動」罪中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應涵蓋致使無人機等接近、查察、越過或進入禁地。
執行機制方面,當局考慮訂明可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潛逃行為,並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考慮完善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相關的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考慮收緊囚犯獲得提早釋放的門檻;以及研究制定適當措施以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
文件指出,諮詢期間收到1.3萬份意見書,當中98.6%支持立法,在反對立法的97份意見書中,有3份是來自與潛逃外國的人同姓名的人,包括許智峯、張崑陽及劉祖廸,1份來自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審訊的人。
政府稱,會參考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爭取盡快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政府會積極配合立法會的工作,盡早完成立法,應對持續的國安風險和威脅,保障市民安全,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經濟發展,維持繁榮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