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政府應就《基本法》23條立法多向外國企業解說,並說服對方以香港作為基地,進入其他大灣區城市。
梁振英表示,由《港區國安法》至23條立法、2019年修例風波到黎智英案,當局的反駁力度不夠,又未有充分利用其他國家的例子,展示香港並非唯一實施國家安全法例的地方。
他以移民新加坡的港商陳文平由當地政府列作「具政治影響力者」為例,反觀香港23條立法後,疑犯須經法庭程序後被定罪,認為香港的做法更能提供清晰的紅線。
梁振英提到,香港應對外宣傳英語優勢和跨境基建等,爭取外國跨國企業來港設立大灣區總部,惟對部分商會和專業團體憧憬大灣區前景但未有充分參與感到失望,並點名香港總商會、香港出口商會、香港中華廠商會等,擁有豐富資源及會員,應擴展相關服務及多推廣內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