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與《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今早召開會議,當局考慮就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以及考慮如果有人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最高原則,但個別情況或有例外,參考外國亦有類似免責辯護,為釋除社會擔心,值得考慮設立免責條款,但免責辯護門檻要高,須清楚寫明有關客觀條件,公衆利益並非取決於傳媒的主觀感覺。
林定國指出,會有獨立條文清晰表達,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案件屬於更嚴重情況,相信最高刑罰會適量增加。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公衆利益,本質上不應有衝突,傳媒根據消息作報道時,可能真心覺得關乎公衆利益,但消息未必真確,希望法律條文能夠針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