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資訊自由和言論自由是香港維繫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獨特優勢,重申《基本法》23條立法,絕不會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施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林定國在一個頒獎禮致詞指出,香港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堅實的法治基礎,國家主席習近平亦多番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為各行各業蓬勃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也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創新科技中心,以及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等的發展起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他續稱,在「一國兩制」下,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中英雙語並重,並且具有可預期性,與全世界其他主要經濟體接軌,深受國際商界及投資者信任。因此,律政司一直努力做實事,推進不同措施,保持香港法律制度的競爭力及優勢,從而為企業家提供公平及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
展望未來,林定國稱,期望加強與商界的溝通,聯同相關的政策局,確保本港的法律能與時並進,建構一個更有利的營商法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