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今踏入第20日審訊,續由辯方盤問認罪被告區諾軒。區透露,他在2020年7月、中聯辦指初選或違法後,「盡我全力解散初選」;並表示他曾就此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徵詢「補救措施」,而對方回覆:「只能夠盡量做」。區諾軒散庭前表示,希望其供述能為被告「找的好的求情」及「重輕發落的基礎」。
代表公民黨前區議員鄭達鴻,以及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繼續盤問區諾軒。潘熙在庭上展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初稿)」文件,當中提及「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眼,但區諾軒供稱,有關段落並非與會人士的共識,「我會話呢個係戴耀廷嘅共識」。
法官李運騰聞言後表示不解,指共識至少須由兩人達成。區諾軒回應說,戴耀廷在有關初選協調會議上,遇到不同意見,因此以「積極運用」字眼迎合不同看法。對於戴是否希望通過上述港島區協調文件,讓港島區達成協議,區認同戴有此想法;又透露港島區首次初選協調會議,曾討論否決《預算案》一事,但之後的協調會再沒觸及此議題,因此與會者「叫唔上」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
區諾軒作供期間,庭上歸納出4種有關否決《預算案》的立場,包括「積極運用」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必定否決《預算案》,還有不應就否決《預算案》設「捆綁式」立場,法官李運騰關注,截至初選論壇舉行時,曾否有人認為,不應就否決《預算案》設「捆綁式」立場。區諾軒說:「總有人冇表態,疑點利益應該關於被告」。
法官陳慶偉進一步問,曾否有人說過,不應針對否決《預算案》設「捆綁式」立場,區回應說,除了欲參選功能界別的人士以外,其他人士的立場「我冇掌握」。
庭上亦展示區諾軒今年1月向鄭達鴻發出的一封信件,信中區諾軒向鄭指出,「若CP(公民黨)不是2020年3月不知想什麼,忽然搶疆開press con(記者會),汝等處境必截然不同,那不是搶民粹又為何?有必要嗎?這也不是你和信(不認罪被告李予信)可左右,結果誤了你們」。
就召開記者會是否公民黨高層或該黨立法會議員的建議,區諾軒說:「我係一個外人,我唔知道人哋黨嘅運作。喺得立法會(舉行)嘅,就一定係立法會議員開。」潘熙亦問,召開記者會是否「鬥黃」行為,即被控方代表萬德豪打斷,質疑區不能回答。法官陳慶偉更說:「你(潘熙)想的話,可以請你的客戶(鄭達鴻)作供。」此外,庭上展示有關信件期間,區諾軒一度說,「不如閂咗封信先」,指該信為私人信件。
另外,辯方亦問及區諾軒在不同階段對初選合法性的看法。區諾軒早前供稱,他在2020年7月15日退出初選;潘熙今向區諾軒指出,中聯辦在20年7月14日發文,指民主派初選或違法,而該文發表後,區諾軒便退出初選。
區諾軒回應稱,「我唔單止係退出,而且盡我全力解散初選」,並說其決定基於政治判斷。區又透露,他停止初選工作的第一步,是嘗試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當時他向吳徵詢「補救措施」,並問對方若組織者一起退出初選,「係咪一個可行做法」,當時對方回覆:「只能夠盡量做」。
區諾軒續說,他其後亦到戴耀廷的港大辦公室,向對方表示應退出及解散初選,而戴當時說「要一啲時間諗一諗」;區另跟初選組織者趙家賢談及有關事宜,趙表示若區退出,他也會跟隨,最終趙家賢在7月16日退出初選、戴耀廷之後亦宣布「休息」。
散庭前,區諾軒補充道,在初選「主要人士」退出後,再沒有人牽頭處理香港島、九龍西及新界東選區的「剩餘工作」,然後突表示:「我希望上述情節能為整體同案找到好的求情及從輕發落的法律基礎」。案件周三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