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名不認罪被告案件,今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一度現身法院正庭。
審訊於10時20分正式展開,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各不認罪被告先正式進行答辯。陳慶偉後指,另會先處理兩申請,包括何桂藍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6條「被控人被交付審訊後未經聆訊的釋放」提出要求釋放被告的申請,以及容許被告在審訊期間被告欄內使用電子裝置的申請,之後控方會讀出開案陳詞。
1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答辯時,梁國雄回應,「無罪可認」,抗拒暴政無罪。陳慶偉批評梁國雄,指法庭為莊嚴場合,他尊重各位被告和公眾,要求各人同給予同等尊重。何桂藍則質疑,最新開案陳詞中控罪有所修訂,刪以「威脅使用武力」手段字眼,反問控罪都不清不楚,怎答辯?
另外,兩名原擬不認罪的伍健偉、林景楠亦正式答辯改為認罪。伍健偉答辯時指,「法官閣下,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承認控罪。」
認罪被告當中,毛孟靜、吳敏兒、袁嘉蔚、黃之鋒、岑敖暉今日到庭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