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13天審訊,續由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區透露,初選新界西協調文件,提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其他區則僅提及「積極運用」相關權力。另外,區供稱,初選參加者皆簽署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
區諾軒稱,初選5個地區直選區份,各有一份協調文件;他今日就協調文件作供時指,新界西協調文件提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其餘4區則只提及「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
區又透露,新界西協調文件,提到若該區初選投票人數不足4.8萬人,新界西初選參與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而其他區份的協調文件,並無提及相關條文。
控方及後承接昨日,針對一則2020年6月19日在區諾軒Facebook發表的帖文提問。控方指,帖文提及「若35+攬炒,否決《預算案》重要,應該着力宣傳」,問區「攬炒」一詞含義。區供稱,據他理解,有「一定程度」初選參加者曾提及「攬炒」概念,「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下台,「就係有一個攬炒嘅意思」。
法官陳慶偉則關注,2020年6月19日前,是否所有參加者均同意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區諾軒回應稱,「我唔敢咁武斷,只係話冇人公開反對」。控方再問區諾軒,直至他被捕當天,初選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立場是否不變,區再回應指,「我唔敢咁武斷」,「特別係我(2020年)7月15已退出相關工作」。
陳官聞言後,仍繼續就初選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的取態提問,問區諾軒直至2020年7月15日,曾否在公開場合,聽過有初選參加者表明反對否決《預算案》。此時區諾軒回應說:「冇聽過。」
另外,法官李運騰表示,初選報名表格中,提到「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効忠香港特區」條文,使他「感興趣」。區諾軒就報名表內容供稱,「民主動力」設計報名表時,希望每位初選參加者都能奉行上述條文內容。區又說,擁護《基本法》條文出現在初選所有區份的參選表格,並經參選者簽署。案件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