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或年初都是企業向員工派發「成績表」的時候,不少企業往往會在此時根據員工的表現作出薪酬調整及發放花紅。若然公司業績好,而員工表現又優異的話,自然就有機會獲升職加薪。但各位打工仔在享受這個好消息時,有沒有想到有另一個消息在恭候你?那就是稅款了。
以一位月入2.5萬元的單身人士為例,假設他每年有13個月薪金,而只可享有基本免稅額12萬元,和認可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扣稅額1.5萬元。從下表可見,不同的加薪幅度所帶來的稅款影響。
每月薪金 | $ 25,000 | $ 26,250 | $ 27,000 |
年度加薪幅度 | 0% | 5% | 8% |
年薪(13個月糧) | $ 325,000 | $ 341,250 | $ 351,000 |
稅款* | $ 20,300 | $ 23,062 | $ 24,720 |
稅款升幅 | 不適用 | 14% | 22% |
淨年薪 | $ 304,700 | $ 318,188 | $ 326,280 |
淨年薪升幅 | 不適用 | 4% | 7% |
*資料來源:稅務局稅款計算機
如果年度加薪幅度為5%,基於以上假設,稅款的升幅便是14%。如果年度加薪幅度為8%,稅款的升幅更是22%。未知大家看到此數字時,會否有「贏粒糖,輸間廠」的感覺呢?當你的人工越高,又或你的年度加薪幅度越高,這種感覺亦會愈強。因為當你的每月收入已到達強積金法例的每月有關入息上限時,你的認可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扣稅額亦已到達極限,所有加幅便差不多完全要徵稅了。
要減輕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大家可好好利用現時強積金的稅務優恵。現時僱員的強制性供款是可享有薪俸稅的寬減,但僱員的自願性供款則沒此安排。
不過,僱主在強積金方面的稅務優恵則大有不同。僱主可按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惟扣除額不得超逾僱員總薪酬的15%。但重點在於僱員在離職時提取這筆自願性供款時,如能按稅例規定,那就可以連投資回報也可免稅。所謂稅例規定,就是要按比例利益計算僱員可以取得的僱主自願性供款百分比。亦是職業退休計劃中常見的3年取三成、4年取四成,10年就可全數支取!這亦即是遞增收入,在一些稅率高的地方是很普遍的。
雖然聽起來很不錯,但僱主自願性供款也有其缺點,特別對僱員而言,有機會在離職時沒法取回全數。孰優孰劣,各位可自行定奪。但對僱主而言,則是另一種挽留員工的板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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