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道瓊斯指數和標普500指數創下歷史新高,對於美股投資者而言,身家上漲理應是開心事。不過,從財富保存的角度,這批投資者卻可能成為美國的「意外稅務居民」,而面臨高達40%的遺產稅「惡夢」。
美國的遺產稅並不單單涵蓋美國公民及居籍人士,對於持有「美國資產」(US situs assets)的海外投資者,例如某君在香港開立了一個美股投資戶口,投資了很多FAANG的股票,即使他沒有美國綠卡,在他過身後,他的遺產執行人便會有即時的美國稅務責任,若處理不當,分分鐘衍生逃稅問題。
有朋友可能會問:美國遺產稅的免稅額高達1200萬美元,如果身家還未過億,是否等同於無「稅」處理呢?但原來,如果你是「非美國稅務居民」(Non-Resident Alien或NRA),免稅額就只有「區區」6萬美元,還未成為百萬富翁,已經需要就這批財富納稅了。接下來,我們先從NRA的定義開始解釋有關情況。
美國稅務居民定義複雜
美國是世界上極少數按國籍徵稅的國家,只要你有美國國籍、合法永久居留權(俗稱「綠卡」),即使你一年365日生活在美國以外的地方,你依然是美國稅務居民,需要就全球收入及收益納稅。如果沒有以上的身份,但不定時在當地居住滿一定天數,同樣會因實質居住測試(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而成為該國的稅務民居。
對於香港一般的美股投資者,很大機會不會觸及以上任何一個條件,在稅法上就是「非美國稅務居民」(NRA)。普遍來說,NRA身份當然較好,特別是從美國入息稅及資產增值稅的角度看,因為不用被全球徵稅,而且買賣美股,收益部分同樣免稅。不過,當涉及遺產稅,就是另外一個話題,因為NRA的免稅額只有6萬美元,股市一升,很多投資者都容易「超標」,而且不論股票是在個人名下,還是以代名人的方式(例如通過銀行或證券行)持有,高達40%的遺產稅同樣適用。
或涉及當地遺產稅
特別有一點要提及的是,遺產稅對NRA的界定和入息稅不同,即使你因為實質居住測試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但被判定沒有「永居」於美國的意圖,在這種情況下,儘管你不需就全球收入納稅,但遺產稅的免稅額卻依然只有6萬美元。
4種方法拆解難題
要解決以上的問題,其實並不困難,主要有4種方法,都是通過更改持有架構及方式處理。第一種是轉為由離岸公司持有,由於NRA持有的資產變成海外(公司)股票,自然沒有了美國遺產稅的問題。第二種是成立信託持有,道理和第一個方法一樣,不過要注意的是,信託的中央管理、實則權益擁有人及信託公司需在美國以外,這就不太適用於一些常見的美國移民信託,例如Foreign Grantor Trust。
第三種是通過私募人壽持有,將持有人變為保險公司,過身時受益人收取的只是保險理賠,由於持有人(保險公司)沒有「身故」,自然沒有產生遺產稅的情況出現,而這個安排更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有家庭成員移居海外,例如身處英國、澳洲等,更可以將保單分拆分批贈與,善用「免稅滾存」減少他們收到饋贈後在當地的稅務(主要為入息稅及資產增值稅)問題。最後一種方法是改為持有美股基金或ETF,由持有股票變成基金單位,當然這並不適用於在美國上市或註冊的基金,而需選擇在海外,例如百慕達、盧森堡成立及登記的基金,才可避開不必要的美國遺產稅,成功持盈保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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