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至今,僱主及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上限水平一直維持於1500元。轉眼4年即將過去,按法例積金局需檢討現行的供款上下限水平,並向政府提交修改建議,相信提高上下限的機會非常高。
每4年檢討至少一次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內的第10A條,強積金管理局必須每4年就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最少一次檢討,而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必須考慮」政府統計處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參考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50%;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則「必須考慮」每月就業收入分布中第90個百分值。
統計處於2017年8月出版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2017年4月至6月)》顯示,最新的就業收入中位數為1.7萬元,若以50%為基準,即8500元,相比現時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的7100元高近兩成。至於就業收入分布的第90個百分值,則相等於報告中的5萬元,較現時最高有關入息的3萬元高66%。
鑑於條例只列明「必須考慮」並非「必須跟隨」,因此在斟酌供款上下限水平的同時,亦可考慮其他因素,如僱主及僱員的接受程度和負擔能力。過往的檢討及調整也沒有完全根據該基準而釐定,不能排除維持不變或與存在差距的可能。
憂慮加重企業負擔
當傳媒引述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鄭恩賜,指明4年檢討限期即將屆滿,有可能提升最高有關入息時,部分成員及僱主持反對意見。若干成員始終認為基金經理將是提升供款金額後的主要受惠者;而僱主方面則擔心大幅提高有關入息上限會令加重企業負擔,不利營運。
隨着成員收入增加,通脹持續高企,提升最高有關入息能夠避免成員的供款金額比例處於偏低水平,影響退休保障。現在許多高收入成員由於最高有關入息的規定,強積金的每月供款比例受到了限制。
或同時調高上下限
筆者估計,積金局有可能建議同時調高有關入息的上限及下限。預料下限將設定為就業收入中位數的50%,即8500元。該設定將豁免低收入成員的供款需要,讓他們在財政上更有效地應付目前較為艱難的生活環境,退休保障方面則依舊由僱主供款。
考慮到一下子提升入息上限至5萬元未免過高,預計積金局會先行提升上限至4萬元,即僱員及僱主的每月供款金額最高分別為2000元。積金條例列明最少4年作出檢討,意指積金局其實可隨時檢討有關入息水平,或於是次調整的兩年後,再因應當時的就業收入中位數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