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讀《財政預算案》指出,擴大香港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與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網絡,有助港商及投資者開拓市場,保障他們在外地的投資,並吸引外商到香港投資。
陳茂波稱,除與內地及澳門分別簽訂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外,香港已經與其他經濟體締結了4份自貿協定和20份投資協定。此外,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除了有利港商,亦可吸引更多企業利用香港作為基地到海外投資。政府至今已與38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協定。
他說,政府將積極尋求與其他經濟體,包括與「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簽訂自貿協定、投資協定和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鞏固本港國際貿易及投資樞紐的地位。
陳茂波稱,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促成者」和「推廣者」,政府會更積極有為,提升及鞏固香港作為貿易及物流中心的優勢。政府會積極改善配套,加強空運和海運的處理量,推動貿易及物流業朝高增值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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