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中表示,建議推出為期3年的債券資助先導計劃,吸引海內外企業來港發債。資助計劃將適用於首次在香港發行債券的合資格機構。每次債券發行的資助金額為發行費用的一半,以250萬港元為限。每間企業最多可就兩次債券發行申請資助。金管局稍後會公布詳情。
同時,他建議修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增加可以參與計劃的票據類型,由現時須由金管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和結算的票據,擴大至包括在聯交所上市的債務證券;並將稅務豁免範圍,由原來年期不少於7年的債務票據,擴展至所有年期的債務票據。優化計劃後,香港投資者在投資更多類型的債務票據時,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均享有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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