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中表示,為加強香港基金業的競爭力,促進管理平台多元化,政府近年推出不少措施,包括消除法律結構上的限制、提供更有利的稅務環境,以及擴闊銷售網絡。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作為基金結構的工具及相關的稅務豁免安排,預計可於今年稍後實施。另外,因應國際稅務合作的要求,政府會檢視現行適用於基金業的稅務優惠安排。政府亦會研究為私募基金引入有限合伙制的可行性和相關稅務安排。
他又指,為吸引跨國和內地企業在香港成立企業財資中心,政府會再修訂《稅務條例》,將利得稅寬減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向其在岸相聯法團提供的指明財資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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